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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详情

泰康 丁细牙痛胶囊 0.45g*12粒 说明书
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
通用名称 : 丁细牙痛胶囊
汉语拼音 : DiXiYaTongJiaoNang
商品名称 : 泰康
成份 : 丁香叶、细辛
性状 : 本品为胶囊剂,内容物为黄色至黄褐色粉末;味苦
功能主治 : 清热解毒,疏风止痛。用于风火牙痛,症见:牙痛阵作,遇风即发,受热加重,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;或伴有牙龈肿胀,患处红、肿、热、痛,得凉痛减;或伴有 口渴喜凉饮,便干溲黄,舌红或舌尖红,苔薄黄或苔白少津,脉浮数或脉弦。急性牙髓炎,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。
规格 : 12粒/盒
用法用量 : 口服。一日3次,一次4粒,饭后白开水送服,疗程7天
不良反应 : 偶有空腹服用后出现轻度胃部不适感。
禁忌 : 尚不明确
注意事项 : 1、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。
2、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3、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4、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、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、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,急性牙髓炎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。
6、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本品不宜长期服用。
7、如症状严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,以免延误治疗。
8、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9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10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1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2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3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贮藏 : 密封,防潮
包装 : 铝塑板包装。每板12粒,每盒1板
有效期 : 24个月
执行标准 :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3-629(Z-110)-2009Z
批准文号 : 国药准字Z20040050
企业名称 : 深圳市泰康制药有限公司
*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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